卓新獎今年個人獎項部分仍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平面媒體類(含報紙、雜誌社及通訊社)、廣播類及電視類,合計九個獎項。平面媒體類有四個獎項,分別為:「新聞採訪報導獎」、「國際新聞報導獎」、「新聞攝影獎」、「新聞評論獎」。廣播類有二個獎項,分別為「新聞採訪報導獎」、「新聞節目主持人獎」。電視類則有三個獎項,分別為「新聞採訪報導獎」、「國際新聞報導獎」及「新聞主播(主持人)獎」。

  其中廣播類的「新聞節目主持人獎」,與電視類的「新聞主播(主持人)獎」兩個獎項,在申請上有較大變化。為突顯電子媒體的團隊合作性質,除參賽之主播、主持人,須同時參與節目編輯、採訪、或擔任製作人之外,其參賽兩集作品的整體內容品質,與幕後團隊表現,也將納入評審評分考量。

  本屆參賽管道共有三種,分別是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個人報名及非政府組織推薦。去年增闢的非政府組織推薦管道,獲得不少迴響,今年本會將更擴大範圍,發函給國內具代表性的非政府組織,請他們一起來推薦好的新聞作品。在接獲非政府組織推薦後,本會將親洽被推薦人,敦請其寄送作品參獎。

  最後,為使卓新獎在專業性及公正性上,達到各界所期待的高標準,在評審機制方面,本會今年持續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合作,希望透過專業把關,為評審結果提供更有說服力的基礎。

  本屆參賽作品,須為於93年9月1日至94年8月31日期間發表、刊播之作品,所屬新聞事業與個人提報同一獎項時,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資格報名。每人每項限報一件。報名交件時間為9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可親缴或掛號郵寄,郵寄報名一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為了讓參賽者更容易取得各項參賽資訊,有意參賽者可上網參閱獎勵辦法,並下載報名表、主題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