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焦點」執行長麥猶,已經寫信給廣告協會,要求廣告協會重新分類所有兒童網站為「廣告類網站」,來遏止廠商使用網路慫恿兒童去纏著父母幫他們買垃圾食物和玩具。

  目前糖果公司和垃圾食品公司,依規定不得在電視兒童節目和兒童網站登廣告。但這只限於廣告本身,不限於網站的內容。結果, 許多公司紛紛在兒童網站上開闢「愛用者園地」或遊戲網頁,大肆推銷產品和品牌。有些圈內業者稱之為「廣告化遊戲」。

  此外, 有些公司在自己的網站說:「這就是我要的生日禮物。」兒童可以從網頁上直接發出電郵給父母或祖父母,寄去一張他所希望的玩具清單。
麥由在信裡說:「在網路上促銷應不受限制的想法,已經一去不返了。」

  「限制網路廣告,對於網路上很容易找到的針對兒童的亂七八糟廣告,會有正面的遏止作用。」

  負責執行廣告管理的「廣告標準管理局」表示,他們取締網路上的「廣告化資訊」,感到力不從心,疲於奔命。

  「我們收到民眾對網路廣告的抱怨信件,大量增加。如果是橫幅廣告、彈出廣告、電郵廣告之類,是我們管轄範圍;但是絕大部分的抱怨信件,是針對公司行號的網站,這些我們就無能為力了。」(寒寒摘譯自2008/10/20 「每日電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