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旺旺中時嚴重違法媒體專業的舉措,傳播工作者必須嚴肅呼籲旺旺集團主事者,立即懸崖勒馬,停止所有不符媒體經營者應有之作為。同時我們也要求,中時集團應該承諾簽署編輯室公約,落實新聞自主精神,以做為經營媒體的理念,避免將媒體當作老闆私器的行徑再度發生。

主題:[b][size=x-small][color=000000]媒體不是老闆的私器![/color][/size][/b]

時間:98年6月18日 早上10點30分

地點:立法院 中興大樓 103會議室

與會人員:

胡元輝( 記協顧問)

呂東熹( 記協前會長)

馮光遠( 前中時媒體人 暫定 )

高涌誠 ( 律師團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