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消費權益的媒體朋友請注意!「2009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辦法公布囉!獎項豐富,獎金優渥,歡迎國內優秀的新聞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網站http://www.cpc.gov.tw/查詢。
為鼓勵新聞從業人員加強對消費新聞之報導,以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行政院消保會自2006年起開始舉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本(2009)年並持續委託第三公正團體-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負責本項活動的評審作業。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從2006年首度舉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之後,每年參賽人數皆有顯著成長,顯見該獎項已經漸漸發展成熟,並獲得媒體朋友的普遍肯定。今年希望可以邀請更多的新聞從業人員一起參與,為提升消費者權益而努力。
本活動的獎勵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平面媒體(報社、雜誌社及通訊社等)及電子媒體(電視及廣播)之新聞從業人員(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在本活動報名收件開始前一年內(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發表、刊登之作品。報名收件期間為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凡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新聞事業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皆有資格報名參加,詳細活動辦法請上行政院消保會網站http://www.cpc.gov.tw/查詢。另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詢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執行秘書曾先生,聯絡電話:(02)2236-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