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無定所攝影展」系列活動:「買不起,租不起」文化批判論壇於7月17日在UrbanCore Cafe & BookShelf舉行。一般人對「遊民」的印象,多認為他們是遊手好閒、不事生產的人。但論壇澄清,遊民不是懶散不工作的人,大部份遊民都有工作,只是低廉的薪資,讓他們甚至租不起一坪大的房間,每晚只能流落街頭,找尋暫時棲身之所。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副教授王增勇說,街友的出現,與都市化發展有著密切關係,隨著都市人口愈來愈多,居住權不再是每個人的「權利」,反而成了「商品」,有錢才買得到!
王增勇指出,臺灣的社會福利、就業與房屋政策多方失敗,使得買不起也租不起房子的人們,被迫淪落街頭。
他舉例,現今社福政策以低收入戶作為救助對象,但以最低生活預算值劃分貧窮線,會使得受益者的範圍太過狹隘,依照「絕對貧窮」概念當作救助標準,雖然實施起來簡單,但缺點就是不同時空下,維持基本生存的條件不可能完全一樣,容易忽略社會所得分配不均的現實。
因此,王增勇認為應依照整體財富或收入的相對位置,以「相對貧窮」的概念劃分貧窮線,避免因收入微薄、或者薪資不受保障的人們,被排除在社會福利的照顧範圍之外。
紀錄人生攝影班創辦人戴瑜慧將街友定義為「底層勞動者」,指出政策往往「理所當然」地排除了底層勞動者的需求,好像有工作的人自然而然就能溫飽;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指出,近年來勞動條件普遍不佳,「即使有工作,顧了吃就沒辦法顧到住。」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助理教授黃麗玲說,自從1988年反高房價的無殼蝸牛運動之後,公平合理的居住權至今沒有下文;遊民又是無法組織力量抗議的弱勢群體,只能任由公權力將他們逐出中產階級的活動空間。
「追影」是攝影班的成員,他做過各式各樣的雜工,但「工資與體力透支不成比例」,工作機會也沒有保障:「如果派遣公司可以週一到週五讓我去舉牌,我真的很願意。」他口中舉廣告牌的工作,無論晴雨,一天要舉著立牌八小時;他常被雇主任意苛扣薪資,雇主還對他說:「你是遊民,給你錢就要感恩了。」
遊民行動聯盟召集人郭盈靖引用美國遊民全國聯盟2008年的數據指出,由於勞動市場轉向缺乏保障的非典型工作型態,使得13%的遊民即使有了工作之後,卻還是只能露宿街頭。
另一方面,郭盈靖也認為,社會普遍觀感常將遊民視為犯罪問題製造者,警方也「順應民意」到處驅趕遊民,「其實,遊民和我們一樣都是『一般人』,只是想在辛苦工作之後,能有個安心睡覺的地方;是日常生活中各種排除機制,使得他們別無選擇。」
攝影班成員之一的「阿春」嘆口氣搖了搖頭,說遊民都是「甘苦人」。
圖說:底層勞動者的心聲,你甘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