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三十年前一曲「龍的傳人」為臺灣傳統音樂帶來震撼的民歌手李建復,在台北舉行了暌違二十八年的再次演唱會,樂音傳唱二十多首,這一樂壇盛事,是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自演唱會籌備之初就開始關注的新聞。
演唱會隔天,平面媒體的報導讓我深有所感。幾家媒體的報導很有可讀性:李建復的姪子、當紅的人氣歌手王力宏是演唱會的神秘嘉賓,王力宏一直到昂可曲時才戴著鴨舌帽現身,李建復很高興,向觀眾介紹「王力宏是我表姪」;不過王力宏糗表叔,指李建復講話不捲舌,介紹「王力宏是我『表姪」,我聽成「王力宏是我『婊子』。」
王力宏智商高,這個即興笑話創造很高的現場賣點,也是當晚演唱會笑聲最爆發的一刻。但不是所有報紙都捕捉到這一刻,至少一半的報紙只有過程——王力宏神秘現身,與表叔李建復合唱「唯一」昂可曲…,現場響起如雷掌聲。描述得雖像是現場見證,但少了「表姪」、「婊子」的超級賣點。毫無疑問,這幾家媒體的記者不在現場。
想起多年前另一則新聞,忘記是哪一家大喀科技廠商開股東會,開會場地選在中山堂,古樸典雅,很有氣氛。之後看到報紙有不同的報導。
某報報導開會過程,民股小股東發言雷厲,砲轟總經理、董事長應變不力,讓小股東權益受損,要求年度配股、配息應該增加;之後,順勢是大名鼎鼎的董事長敷衍一番,勉強加碼過關。
但另一家報紙描述完全不同,指股東會才起幕沒好久,董事長還沒致歡迎詞,突然天搖地動,「哇!地震!」台上台下紛紛就地掩蔽,那地震還真大,震得中山堂股東會大廳頂上懸的吊燈掉下來,還好大家走避得宜,沒人受傷;不知道是否因禍得福,或者禍福與共,那場股東會和氣生財,圓滿閉幕。
同樣的一場演唱會,為什麼少了關鍵的趣味元素?同樣一場股東會,為什麼報導沒有影響會議進行的關鍵元素——地震?很簡單,記者不在現場,當然無法傳神描繪現場發生的情境,只能拿主辦單位預擬的公關稿呼攏讀者。
記者怎麼可以不前進現場?少了臨場感,怎麼可能有傳神的文字?這怎麼好向讀者交代?別忘了報紙是商品,靠賣錢維生。
印象很深的是民國九十六年的聖誕夜那天,雪山隧道大崩塌、大湧水的第九天,我膽大包天的前進現場。慶幸遇到施工所負責人簡永昌,他帶我進事故現場。
當然艱難,湧水雖然小些了,但還是很可觀;滿地泥渣,寸步難行;鑽掘機全長約一百公尺,三分之二被埋掉了,無路可走的情況下,翻開隧道道板沿下面的維修廊道爬行,一路爬ㄚ爬的,排到鑽掘機鑽頭部位再爬上道板觀察,只見四處滿佈崩坍巨石,頭上隧道水泥襯砌被壓垮、鑽頭操作艙被巨石砸毀……。
黃昏,一身泥濘地趕回報社寫稿,很累,但一整個版等在那兒。我知道不會有精緻、細膩的文字,但一定有紮實的內容,因為前進到現場;尤其行政人員以抱歉的語氣告訴我:「試圖幫卓先生辦保險,但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不意外,保險公司如果雨天不收傘,早就倒了。沒保險,我慶幸沒事,但這加深了我「脫險」的寫稿元素。
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記者會失掉前進現場的企圖?記者的職責是把現場完整、整理過、條理化、以知識附註後的訊息與景象轉知給讀者;記者的血液滿佈前進現場因子,如果不前進現場,怎麼可能會拿到、看到據以解釋的場景?不到現場,拿著宣傳文本附和,這對得起讀者嗎?
想起九九年到英國每日電訊報參訪,主筆室沒人在,國際版主編告訴我:八十三歲的主筆到利比亞戰場去了,因為他只寫他眼睛看到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