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人姚仁祿最近發表一篇題為「我戒掉批評」的文章,說他早年戒煙,20幾年前戒葷,最近決定戒掉對時事的批評,因為「我覺得台灣媒體,無論平面,電視,廣播,網路,批評的人,夠多了。」讀了姚仁祿的文章,直覺浮上腦際的問題,批評之外,記者還該做什麼?

  姚老師是個高尚、有智慧的人,他「台灣媒體平面,電視,廣播,網路,批評的人,夠多了。」這句話不是評論媒體記者只會批評,應該還涵蓋不同面向,其中之一是,批評確是記者的職責所在,但他沒有明講,批評卻不該是記者的全部;除了批評,記者更要能探究事實,不同面向的事實,進而提出看法、建議。

  越來越多的人不看報、不看電視新聞,不要錢的網路新聞也懶得瀏覽,關鍵因素是花了時間、金錢,極可能一無所獲,這不打緊,糟糕的是盡是一個口徑、以訛傳訛、毫無知識的批評,多接觸媒體會覺得烏煙瘴氣。這個局面甚至已擴張到成為修德、修行的上流人標識。

  既然批評是記者的職責之一,為什麼盡責去批評,卻反讓閱聽人厭惡於這樣的批評?直覺以為,應是批評得不好、不得體。「批評」與「謾罵」一線之隔,閱聽人看完了文章覺得一無所獲,並沒有得到檢討、瞭解問題的新角度,就會直覺以為這一批評只是謾罵。

  實力不夠,是寫不出夠水準評論文章的關鍵;講再白點,基本知識不足。經常發生的情況,是一件已存在多時的事過去一直未被媒體注意,等到端上新聞台面,記者又因基本瞭解不夠,無法適時、適切定調,相對是漠視了這個新聞,等到握有話語權的人例如民意代表、名嘴…覺得有機可趁,從自己可輕易收割利益的角度決定去渲染,去贏得利益;而菜鳥記者一看到角度出現,只覺得新鮮,卻沒有判斷能力,一個勁的跟進,結果是讓有判讀能力的閱聽人頻頻搖頭。

  舉最近引發軒然大波漲電價的例子。電價偏低不合理是個存在已久的事,到必須檢討否則台電會破產的程度問題才爆上媒體,但媒體找到的角度,無非是養肥貓、向民營電廠溢價購電等角度,於是一輪強力猛攻,把社會導向打肥貓、溢價購電合約必須改的認知。

  新聞一鬧三個月,初步結果出來,肥貓雖挨打,但減重極其有限,閱聽人獲得的新資訊,是打肥貓幾乎對台電體質絲毫不起改善作用,因為這家公司人事成本不過百分之六,打肥貓之後,人事支出減不到千分之一;更糟糕的是媒體引領社會專注於打肥貓,反而讓台電真正的問題被忽略,讓問題濃?愈來愈大。

  媒體針對溢價購電的一輪猛批更是瞄錯了方向。簡單說,握有話語權的民意代表不懂向民營電廠買電作業,但「買貴了」是個能掀起民眾憤慨的賣點,於是管他對不對,上了再說。

  簡單解釋:夏天用電尖峰,臨時升高的用電需求,台電以每度三塊多向民營燃氣電廠買電支應;如果不買,台電可能要花九或十一元的氣力、氣渦輪來發電支應,這個算盤怎麼撥,台電都賺,而且與民營電廠雙贏。

  至於媒體跟進民代主張,要求台電與民營電廠修改購電合約,更是缺乏法律常識;要知道現代社會的運作人情義理之外,更靠著法律織出的條條準繩;購電合約既是雙方合意簽訂的契約,當然受法律保障,怎麼可能因一方事後覺得吃虧了而強迫更改?

  批評,必須建立在事實及知識的基礎上,而且,有批評就得有建議,不該這麼做,那該怎麼做?怎樣做更合理,要有比當事人更宏觀的視野,更多面向的考慮;少了這些,批評淪為謾罵,閱聽人當然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