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因採訪遇見大陸舉重教練,他談到舉重的比賽規則在電視時代更吃虧的道理。他認為這影響舉重的收視與推廣效益。其論點是,在所有比賽項目中,很少像舉重這樣,一位選手六分鐘比完,觀眾還來不及認識誰是誰,他便下場了;其次,螢幕上看起來好像舉重成功的選手,實際上會因為規則而被判失敗,讓觀眾有種被愚弄的感覺;再者,舉重競爭激烈的現場,只有一部分聚焦在槓鈴與選手,其實另外還有提報重量的記錄台等後場。舉重真正有趣的地方在於,一位教練臨時改變試舉重量便可以一瞬間弄得其他選手雞飛狗跳,因為節奏佈局被打亂。可是這些鬥志趣味往往在轉播中被忽略。
想想這位教練的看法不無道理。實際上包括籃球跆拳與許多運動都因行銷推廣而修改遊戲規則,包括比賽時間、休息時間和勝負方式,這就是多年前被之稱為的電視化的運動(Televised sports)。而舉重這個第一屆奧運就有,且公認非常公平的奧運元老項目,卻因為比賽規則、轉播內容沒有配合電視收視習慣,反而是吃虧了。
慶幸的是,這次奧運轉播單位有注意到這種問題,比以前的舉重轉播更細緻,就舉重項目而言,前場、後場都轉播,並非只是增加視覺氛圍的反應鏡頭,而是將之視為比賽的一部分予以轉播。當導播們夠專業,接下來就看各國轉播的人怎樣運用,除了表淺的看圖說故事以外,是不是嚴謹的表達?是否真的清楚的知道前場比賽和後場的關係?如何讓轉播彰顯比賽的張力?
國內多年來轉播常為人詬病,後來有了體育台,但也是搭著職業運動商機起伏和購買職棒等外片服務觀眾。距離本土培養多項目的專業轉播播報團隊還有距離。其實每個國家對運動的愛好不一,其來有自、也不能強求。但值得想想的是,台灣現在在國際主流項目沒有幾項能夠得牌,舉重是很穩定的少數項目之一。鼓勵大眾認同、認識是美事一樁,也是延續國內該項運動佳績必要的觀眾服務。
大陸教練的看法和倫敦奧運的作法,可以讓我們進一步想到,以後台灣推廣運動計畫中,可能要更重視培養優質的電視轉播製作團隊。這種團隊,不只能抓到重要畫面,不只能亢奮的為同胞製造精神勝利,還能幫助觀眾認識運動與媒體的互動語言。
將競技運動與健康促進往往兩難的事兼顧,提供更豐富的節目。讓觀眾能品味和從事運動,在現代社會來說,同樣是一種重要的文化素養。如果商業台將本求利,選擇或扭曲這些理想,政府出面支持公共媒體為之,並不為過,反而正是值得鼓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