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長龍應台在談及幾個公媒體高階負責人待遇時,我們才發現他們的薪水相當高,而且高過主管這類業務的文化部長待遇。當記者進一步追問,她只含蓄的表示:是部長的薪水太低了。

  當然由於待遇的不錯,也就引來各方人士在有力人士的推荐、競逐這些高階職位。於是存在著一個問題:深具黨、政力量運作人選的鑿痕。

  那麼我們是否該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制度,來公平、公開並透明的選出適任人選呢?

公媒體經營人 怎麼換位子?

  最近中央通訊社社長換人、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換人、中華電視公司董事會改組外界雖有雜音,但也已更換總經理。而公共電視的董事會紛擾多時,但至今仍難以改組。這些問題,說到底是因為黨政伸入黑手、操作、主導、掌控的不當行為,使最近二十多年來傳播界及具進步思想的部分政界人士,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努力,實際上已淪為理想、淪為空談,甚為可惜。

  現今的傳播事業、由於傳播通路的多元化及科技的進步,已是辛苦的事業、需要有管理智識、有創新想法及有實際經驗的人材,才能接受市場的嚴峻的考驗。而不是隨便找個自已陣營的人,以某種酬傭的方式來獎賞、佔位的方式,佔據這些重要的傳播要位。

  老實說,今天要找高科技企業的負責人,臺灣並不是很難找。但是要找有遠見、有效率的媒體負責人,寶島之內還真是很難找。環顧臺灣,勉強經營較好的媒體,其負責人都是在業務及節目中有豐富經驗的高手。所以執政者如果還以過去的老思維,派任自已人去負責媒體、不僅達不到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理想,而且是緣木求魚、自討苦吃!

政黨輪替,輪流掌控公媒體

  自老國民黨政權被民意拋棄,已經十多年了,再歷經民進黨及國民黨的分別執政,這些政府所掌控的媒體位子就被用來酬傭,或淪為某一特定人士的禁臠、築成某些人掌控的傳播家族。這比過去黨政軍經營媒體時更糟,現在的公媒體名為公共,卻由執政當局派人掌控,主事者難免外行,在一陣亂政革、造成虧損後、再設法用政府預算瀰補、在政府財政困難的今天、真教人心痛。

  在二戰期間,被列為全球四大通訊社之一的中央通訊社,是當年亞洲及中國戰區、最權威的新聞提供者。中國地區及全球報紙及廣播、都仰賴其每日對中國戰區新聞的供應、分析,但在上世紀八0及九0時代,由於電訊通路的快速進步、通訊社的經營逐漸的陷入困難。著名的美國的合眾國際社(upi)首先於三十年前,在經營不善的情形下多次轉讓,最後仍不得不劃下休止符,結束了百餘年的光榮社史。而稱霸全球的美國美聯社(AP )、及英國的路透社(reuters)、都在業務收入及市埸需求下,改變經營路線。除供應一般新聞服務外,都大幅度的改變體質以更多的精力和經費拓展更專業的、更多元的服務,例如:線上立即財經資訊、電子報形式的推出,以及電視、廣播素材服務的拓展。

  同時也將客戶群由報社擴大到銀行、公司行號、電視廣播公司,但這些純商業性質的通訊社卻仍在困難中苦撐。

  所以、經營現代的通訊社須有相當的專業背景、及業務和營收,才能夠開拓市場。以我國最近二十年的國、民兩黨執政,將中央通訊社的董事長及社長,選派自已人擔任,不免有酬庸、利益均沾的問題。

  另外公視及原先純商業的華視,其董事長及總經理在國民兩黨執政下也全脫離不了政治任命的色彩。公視人事自始至終、糾紛不斷,距原來創設公視的理想、漸行漸遠,其收視情況當然不會理想。

  而同屬公廣集團的華視,在官不官、商不商的情況下,營運乏力、年年虧損,如果沒有當年的不動產作為現今的業外收入,早就屍骨不存了。這些都再再說明了,執政的當權者不肯扯回操控的黑手,以至於遭遇媒體經營不擅的醜態,而且看不出在短期內有解決之道,讓人不知如何是好?

公正公開遴選 選出適當的經營人才

  想當年,臺灣的公立大學校長的任命,也是經過黑箱作業產生,後來在學界不斷的努力和爭取下,有了現今公私立大學校長的評選辦法。縱然至今仍偶有雜音,但近十多年的大學校長評選已逐漸在制度下循脈絡改進,逐漸建立值得信賴的遴選方式。相較之下,令人可以比較信服的方式,也就是接受政府支助的傳媒,但重要人事的產生及任命,也應該比照公開遴選制度辦理。

  目前的各大學校長徵選時,都會在各大報紙刊登廣告,通告徵選的日期及其程序,再接受報名、準備資料以備評審。期間還要通過選拔委員會的面談,討論自已辦學理念、管理發展的構想等步驟,然後再經票選產生人選。其產生過程相對透明公平,使過去經由委派而招致諸多批評的不公現象不再出現,也間接促進我國高等教育、向卓越辦學的目標大步邁進。

  我國接受公帑支助的傳媒,在選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時,是否也能建立一套透明公正的制度呢?

  因為現代媒體的經營與督導、都需要大傳學術理論基礎、職場實際經驗、靈活變通的業務想法。所以其應具備的背景及條件並不簡單,以目前這些公媒體的蕫事長及總經理,是否都具備上述特質?則很讓人質疑。

  更何況是大選之後、由少數人把持的分贓式派任、所以我們需要一套透明又公正公開的制度、來選任這些公媒體適當的負責人、己是明顯而又相當重要的工作了。

  簡單來說,我們是否可以在選任之初、就規劃好被選任的條件、然登報公開召集,由公正人士組成的選任委員會初步審查,並要人選都提出一份經營企劃書,看他們對要經管的媒體體質有否充分的瞭解、對現今媒體經營生態環境的認知,以及對籌募款項和營收的規劃、評估有相當的看法。

  在層層選任中出線的人選,固可出任這類公媒體的高階負責人職務,但他們上任後的工作績效,也應接受超然董事會的逐季及逐年的檢核。沒有達成目標,就應再次啟動登報上綢召人的機制了。

  總之,公媒體的運作要超越黨派和政治,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用人制度,真正作到公正公開為公眾利益打拼的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