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著新聞跑,是守線媒體人的常態,整天暈頭轉向,不能主宰新聞走向,反被新聞主宰;被動地迎合閱聽人口味,卻不知道怎麼給閱聽人正確、深層、進階的知識與視野,這才是媒體的弱點、悲哀。
報導表面現象,很簡單,會白描說故事就夠了;但若希望閱聽人加入改革行列,為改革出些力道,就不是光會白描現場可以奏功;一定要描繪出遠景、願景,引發有知識基礎、有水準的民眾共鳴,改革行動才可能大鳴大放。
落實到最近的一些媒體呈現吧。例如有媒體談律師這行業,過去是每年錄取個位數的資格考,如今一年可以拿到律師資格的人上百,所以,有接近三分之一有律師執照的人無法執業,因為攬不到官司,沒生意,連律師樓的租金都付不出來。
這些現象面的陳述,其實無助社會運轉,也不可能幫無業律師拉到生意;這現象不止臺灣,日、韓、大陸等東亞國家都一樣。媒體能怎麼改善這個局面?呼籲少錄取些嗎?或者設計一套保障就業機制?都不對,也不可行。
為什麼歐美國家沒有律師失業的問題?略加比較即能發現,這是「家庭律師」制度成熟所致。簡單講,國人「家庭醫師」認知漸趨成熟,身體不舒服,該看哪一科、是不是該動刀,都漸漸有個可供諮詢的家庭醫師可以請益;即便談不上固定的家庭醫師,也有常去看、熟識、信任的醫師可以提供意見,這就是家庭醫師具備社會信賴的基礎。
律師則不然。這有很深厚、待改革的文化背景;例如歷史上把會寫狀子、興訟的人,形容為紹興師爺、惡訟客,這是打從根底的貶抑;現代社會其實摩擦愈發激烈,要保護自己,只有回到法律的共同評判基礎;不必比誰大聲、誰小聲,讓家庭律師代言,一起翻六法全書,各自找利基。
這個認知的重要,不在幫失業律師找工作,而是讓社會上不幸引發利益衝突的各造能夠做有效溝通;事情的對、錯,其實並不難判斷,如果真是利益模糊需要折衷,若能依據法律既定、共認的一些規則來尋求轉圜,絕對比在大街上叫罵好得多。很遺憾,這個概念在台灣,仍未獲得應有認識。
設若,大多數民眾都能瞭解家庭律師與家庭醫師同樣是現代社會必須的,律師失業的問題必將迎刃而解,同時,律師的位階也不會像現在不合理的崇高,這不因生意好壞、收入高低,怪社會對律師定位的陌生。試想,如果有小摩擦,一切由家庭律師代言,律師不就可以回到他本該是「服務業」的定位!
接近的議題是技職教育的重要。技職教育在台灣社會斷根是輕易可察覺的問題,那麼多過去不死不活的職業學校一增辦普通科、改成綜合高中,學校就像鹹魚翻生,立刻年終獎金可以多發好幾個月。何以致此?因為社會不了解、忽視技職教育是工業的基幹力量,一股腦的擠大學窄門。
所以,提升技職教育水平,必須喚醒民眾認識技職教育,社會對技職體系的尊重必須等同於基礎學術系統;基礎學術訓練不能轉換成技職教育資歷,給技職系統技士、技師、工程師的薪資水平,必須與助教、教授、研究員拉平,如此學子門才不會壓抑自己的技術天分,跟著大家一起去擠扭曲的學術窄門。
新聞這行業,一定得要有前瞻社會脈動的素養,不能跟在社會已然扭曲的現象之後,那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