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為陳一姍、下為史書華,宋小海拍攝)
《天下雜誌》與ICIJ合作的源起,源自於2013年4月衛報與紐約時報,一系列利用海外天堂逃漏稅、洗錢的報導。那時,我們正在內部進行一個大型專題,初探台灣上市公司賺很多,稅繳很少,錢留海外的新議題。那個人呢?大富翁呢?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能公布!」這是財政部一貫的回答。台灣對個人資料保護採取高標,台灣公布十大逃漏稅惡人的名單,不過是近年的事情。
在亞洲金融版圖中,台灣一直是私人銀行的主要市場,很長一段時間,台灣人被公認是亞洲市場的大戶。在與ICIJ(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聯繫的過程中,台灣人驚人的海外實力也讓ICIJ總部印象深刻。
參與ICIJ專案,是台灣少見的國際合作經驗。過程中,幾個經驗值得大家分享:
1.洩密新聞的報導尺度:從七十年代,五角大廈文件案開始,洩密新聞與國家安全、個人隱私之間的衝突,就一直是無止無盡的爭論。目前已經發展出幾個新聞倫理上的準則,一,取得洩密文件不應有對價關係;二,所報導之事為可受公評之事,符合公眾利益。
2.通訊保密:對於大型洩密資料的報導,透過多媒體國際聯盟合作,以分散風險,成為報導洩密新聞的技巧之一。從五角大廈到史諾登案,到ICIJ這類跨國報導因為涉及多國與多媒體聯合行動,通訊如何保密,新科技如何運用,成為必要的技術。
3.夥伴保護:跨國合作涉及不同國家的政經狀況與新聞尺度,過程中,如何分工與合作。本土知識與跨國查證的結合,如何進行?
4.事實至上:ICIJ迄今已經發布兩波報導,尚無任何訴訟案。關鍵原因,ICIJ將事實擺在第一位置。寧可不報,也不做沒有把握的報導。ICIJ總部扮演事實確認的把關者角色。但沒有把握,不包含已有充足證據,但當事人否認。
5.獨家大資料庫、法律文件與open data的交互運用:ICIJ2010年取得此資料,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解讀與開發新軟體。
大中華區調查報導屬於第二波,大資料庫的運用已經非常系統化。包含:ICIJ可匯出資料庫excel,交由港中台三地初步比對。找到可疑人名時,進入資料庫再做進一步深究。進入後,資料的匯出與保全。最後出刊後,資料庫開放外界查證,以昭公信。
調查報導在國際上已行之有年,在台灣尚屬方興為艾。過往,壹週刊建立的調查報導模式,多半是文件或口語外洩式的報導。從公益與不得價購,兩個指標來看,壹週刊部分調查報導不無爭議。
在海外,資料新聞學已成為新顯學,最好的例子就是ProPublica。如何善用台灣open data的資源,找出好新聞,是值得進一步探索的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