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了有線電視的分級付費制度,邀集了有線電視業者、無線電視業者、衛星頻道經營業者,舉行協調會,會中無線電視台要求將來在有線系統中,將目前必載無線一個頻道的條文,修為有線系統應在未來必載每家無線台的兩個頻道,遭到其他業者的反對,形成僵局。
筆者早就料到會有這種情況的發生,所以曾數度呼籲無線台在數位化後,應該脫離有線系統,以免費的優勢自成另一個電視家族,邀集企業家或財團加入,以產製更充實的節目,爭取普羅大眾的收視,其未來的潛力必定是可以發揮的。
但若只看短期經營,有線系統除了自已的廣告收入之外,並無其他所得,如此長期消極存活的生態,可能因有線系統的抵制,而僅能專注一個頻道的經營,不僅是自甘墮落的態度,未來的發展也是有限的。
目前在台灣,電視的收視平台,已大致分為有線電視、無線電視、MOD及新媒體傳訊等。其中因當年只有無線三台,而且全是綜合型的電視內容,節目型態大同小異,所以當有線電視以近百個頻道在台灣竄起,並依法規必載無線台的節目,多樣的節目服務,當然擄獲了絕大多數的觀眾,一直至今。
但在美國及歐洲地區,現今的情況已有改變。直播衛星的數百個頻道,無線數位頻道的倍增,加上IPTV無遠弗屆的發展,早就威脅了有線電視的擴張。而今台灣的無線台不謀長遠在空中自我發展,枉廢國家特許無線台的寶貴頻譜,如果無線台的負責階層只要寄生在別人體系中,那何不去經營有線系統或衛星頻道呢?
其實在法理及經營上,有線系統必載無線台在現在來看是有問題的。先就法理來說,有線系統當年為何被規定必載無線台?這是上世紀,約四、五零年代時,無線電視在美國快速發度,當時節目傳輸及播出是以地面微波系統及放送方式,由收視戶自架天線收看,但由於受到山脈,地形及其他建物阻擋的影響,許多地方是收視死角,或收視不良地區,所以後來才在適當地點架設共同天線,再拉線到各家庭作為改善無線收視之用。
等共同天線後來加入別的視訊節目來源後,就成為了現代的有線系統平台,於是就立法為必載無線台的規定。但如今,收視死角的問題已獲得解決,實際上有線系統必載無線節目,已沒有當年因收視死角而作必載的義務了,遲早會有反對意見,排除必載無線的規定。
在實際的經營層面,有線系統在數位化之後,必定要走上分級付費制度。將來有線系統如何安排無線台,將是一大問題,如安排在收費套餐中則有些難度,因為往後的付費套餐是安排沒有商業廣告的頻道,現有的無線台有不少廣告,在安排上有頗為格格不入的感覺。而且現在有線的必載一台,拼了全力也只能維持多半賠錢的局面,如果再加載一台,那將以更低成本或只購買節目播出來湊數,則對無線台來說是一種傷害,也是沒有意義的。
即便將其置於觀眾低付費的基本組合中,也對其他上架的頻道頗不公平,因為那些頻道將以收視率的高低,作為上架費的收付標準。屆時只要列入必載無線台,則不適用該項經營規則,因為無線台不論節目好壞,不必付費上架,也不會受到淘汰的影響。
所以,上述情況使現有的必載一台的法規,也已失去原有「改善收視」的需求了,必然有重新檢討或修法的必要,如果無線台趁著數位等壓縮技術的改善時,反而加碼要求必載兩台,一則沒有法律的依據,二則是沒有改善收視的任務了,竟要求加碼必載兩台,在商業競爭的環境中,已屬過份的要求了。
在電視產業發達的國家,無線電視仍是節目內容的主要製播者,歐美各國及我們附近的日、韓、香港等地,絕大多數的無線電視台仍是產業的領頭羊,所以收視率仍高。更何況,有線電視現在也面臨直播衛星,IPTV及無線數位電視等收視平台的掠吞蠶食,有線電視的訂戶有逐漸滅少的趨向。唯有台灣的無線電視台積弱不振,反而在有線電視系統中形成寄生的弱勢地位,令人唏噓不已!
計劃中的台灣無線數位電視中,未來將可有三十個頻道,是一個很好的免費收視平台,也是自立門戶的一個機會,早先要機上盒才能收看的難題,也因液晶電視機已自動置入而解決。將來靠小型天線或大樓天線,就可收看了,加上政府的初期補助和輔導,並釋出頻道,加上企業財團有意投資電視產業者,以足夠的製作費用投資節目內容,吸引觀眾由付費的系統轉到免費的收視家族,相信會有很大的誘因,無線數位電視台的經營層,何不積極朝自立門戶方向去思考,恢復往日的雄風氣勢,偏要緊緊依賴有線平台,作寄人籬下的弱?產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