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我國新聞記者信條嗎?/楊楚光(資深媒體人)
 

 
  近年每每看到著名及資深新聞同業為廠商作廣告,心中總是覺得不捨。因為這些同業是在多年的傳媒工作中,慢慢累積起社會及閱聽人對他們的尊敬與信賴,很不容易的才能建立起公信力;但這些在職業生涯中的勝利組,卻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未能堅持公正獨立的原則,賤價出賣新聞工作者神聖無比的崇高理想和精神,實在令人惋惜!
 
  接近年關前,前上市公司樂陞董事長、同時也是新聞人出身的許金龍,因自導自演欺瞞董事會,與陸資公司虛偽發行私募股票不法獲利四十億元,並將部份資金透過股票炒手楊瑞仁(現已改名楊博智)操縱股價牟利,造成廣大投資人被套牢及重大損失,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相關的十人,主嫌許金龍被求處有期徒刑三十年。這個案子是新聞工作者運用多年採訪財經新聞所獲致的專業知識及人脈,博取政商及傳媒名人為其背書,設計坑殺投資大眾,這種作法嚴重違反了傳媒人應遵守的職業道德及精神,令人不齒,其被求處重刑並不意外,社會大眾也都同聲譴責。
 
  這個案子值得注意的是,知名的傳播界人士陳文茜、李永萍,及前經濟部長尹啟銘,都應許金龍之邀出任該董事會的獨董,領取高額酬勞而未善盡監督之責任,而被控涉犯證券交易法,將由檢調單位另案偵辦。以這三人不易建立的社會形象,及大眾對他們的信賴來說,此次涉案也都因為酬勞,而忘了他們的社會責任,縱然將來可逃脫罪名,但損及他們的專業及公信力,卻是無可挽回的!
 
  近年因為眾多演藝明星,涉及為假劣商品作廣告代言,讓大眾因此購買產品,不僅受騙也因而造成健康及財務上的損害,而招致司法訴訟及有關單位的調查;輕易出賣自己形象及公信力的明星,在職場及前途上都留下了污點,嚴重者更是斷送了演藝生涯。所以影視名人當然應在事前作出明智的判斷及慎重的選擇。好在政府相關單位,已擬定若干準則供藝人參考,以免演藝明星為了酬勞而誤上賊船,造成其本身及社會大眾更大的損失,而負有社會教育責任的新聞工作者,當然更應該愛惜羽毛自我節制,難道還要借助外力,才能規範自己公正獨立的立場和原則嗎?
 
  在英美等傳播先進國家,其傳播事業早於我們多年,傳播工作者的倫理教育也十分成功,甚多的傳播故事,描述著新聞工作者以不屈不撓的精神,為真理奉獻,不為金錢及利益引誘而作出不符自已工作精神及原則的商業行為;例如前輩CBS晚間新聞主播華特克朗凱,為了堅守公正獨立的職業精神,數次婉拒美國兩個政黨的副總統競選邀約,縱使在退休之後也不曾有過絲毫的動搖,其高風亮節的新聞工作者所樹立的楷模,值得我們後人敬仰!
 
  台灣目前的傳媒正處於衰退期,新聞工作者待遇不算優渥,但仍受青年學子所嚮往,所以新聞教育單位,確有在此時加強新聞工作者倫理教育之必要,以期在新傳媒堀起時,讓青年工作者有更正確的認識及途徑。
 
  早年我們在政大接受新聞教育時,老師指導我們研讀新聞記者信條,其精神是:「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時至今日應該仍是我們新聞工作者,最高的指導原則。在此新春期間,願與新聞同業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