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歷來審理的最先兩宗被遺忘的權利案件,上星期判決,結果一勝一敗。

兩宗案件的申訴人,都曾於多年前犯過刑事罪行,他們分別入稟基於被遺忘的權利,要求自谷歌搜尋引擎中刪除個人資訊的連結,結果曾判刑半年的申訴人獲得勝訴,而另一因為較重罪行而判刑四年的申訴人則敗訴駁回。

兩案均於倫敦高等法院由同一法官窩比(Mr Justice Warby)分案單獨審理,上星期五同日宣判。

兩案的代表律師均援引資料保護法及關於濫用私人資料的法例,聲稱申訴人都早已依法服刑,並已改過自新,基於被遺忘的權利,更準確的說,具有關於個人資訊應自互聯網搜尋引擎中刪除或解除索引的權利,但事隔多年後現仍可透過谷歌連結到關於他們以前定罪的報導。

兩案申訴人均報稱商人,法庭下令不得公開其姓名。

敗訴者多年前因串謀帳目造假而判刑四年,代表律師提出在谷歌上有三個報紙連結的報導,其申訴遭駁回。

勝訴者多年前曾因串謀進行監視而判刑六個月,代表律師提出在谷歌上有十一個報紙連結的報導,法官判決應予頒佈刪除令;然而,法官排除了申訴人可獲任何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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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鉅華,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