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總編輯楊立傑:查證是基本功

事實查核是記者的基本功。《新新聞》總編輯楊立傑表示,從事Daily、每天要發即時新聞的記者,沒有太多時間採訪和求證;尤其在新科技盛行的今日,有些媒體會要求記者採用直播的方式,但這樣的形式卻將未經過任何查證的消息直接丟給讀者。

調查採訪能建立媒體的可信度。「相對於一些搶快的新聞媒體,雜誌媒體在把關方面,以調查報導為主的文類確實比一般報導嚴格許多。」楊立傑認為,讀者對一個新聞事件有印象,通常是看了一段時間或是看了一篇結構比較完整的大篇幅報導,這些內容多來自於大媒體或雜誌的報導,「媒體的可信度,通常就是由調查報導產生的。」

追求真相的過程:應交代消息來源、養成查證習慣

事實難以追尋時,需交代消息來源。楊立傑回想,他2003年在《蘋果日報》的突發中心工作,記者到突發事件的現場時,必須在簡單查詢之後撰寫報導,「但有時候不同人的說法會不一致,譬如A說是情殺,B說是財殺,在截稿時間前也不容易追查到真相時,記者應該怎麼報導?」他說,這時候只能清楚交代消息來源是誰,但在刊登之前,都要盡可能地再做查證。

新聞從業人員應養成查證的習慣。楊立傑舉例,有時候報導會提到如果遇到困難可以撥打某個電話,如防止自殺的專線電話等,「之前出現一個情況,有人看到報導的電話號碼打過去,結果發現是空號。」他笑說,這個查證其實很簡單,只要打通電話就能知道號碼是否正確,但編輯在刊登的時候,只是習以為常的用之前留下來的紀錄或自行上網查詢,「如果基本的查證習慣沒有養成,走在記者的路上,會經常帶著風險的。」楊立傑說。

事實查核:直接詢問消息源頭、多方面查證、想方設法

楊立傑認為,事實查核是記者最基本的習慣。

楊立傑認為,追查事實最直接的方式是詢問放消息的人,這也是最快的方法。第二個方式是查詢資料,「但網路查詢有很多的假訊息充斥的風險,所以資料查詢只是讓我們知道大概情形,還是要去詢問專家,做多方面查證。」他說, 不能過度相信唯一的消息來源,不管這個消息來源是來自網路或專家學者,也不能以為內容都是百分之百正確的,記者應該儘可能地多方查證。

想方設法是記者該做的事情。楊立傑解釋,想方設法是壹傳媒的用詞,香港壹傳媒用的字眼是「不擇手段」,台灣叫「想方設法」,他笑說,兩者的差別在於一個可以違法、一個不能違法。他表示,想方設法地從事調查報導時,獲取資源的方法有網路、文件或是到現場查看,甚至是臥底。另外信任也是一種重要資源,記者必須和受訪對象產生互信關係,「最好的方法是透過記者平常的報導,讓對方知道你是怎麼樣的人。」

調查報導針對性強  查證確實是基本要素

「從事調查報導確實常常有被告的風險。」楊立傑表示,調查採訪的針對性很強,加上都是對方想隱藏的內容,所以記者挖出來,對方可能就會找很多律師對付媒體。「只要查證確實,對方不一定能告贏。」他笑說,對方就是會用這樣的方式騷擾媒體,「當總編輯的工作之一就是出庭,有時候覺得常常出庭很煩,但習慣就好了。」

透過多方資料、查證功夫,不斷否證自我假設,才能去除假訊息的干擾,獲得具有可信度的報導內容。主持人胡元輝最後結尾說道,兩位總編輯的切身經驗提醒大家,從事調查報導時會透過很多事實的追查,判斷是否能推翻既有假設,而新聞從業人員若都能確實做到,應不容易受到見獵心喜的誘惑。